11月26日,广州召开全市总河长工作会议。会议颁发广州市第2号总河长令。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基础上,广州创新设置九大流域河长,确保九大流域197条黑臭河涌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总河长令下达的“五清”工作任务。
”五清“任务
清理非法排污口
清理水面漂浮物
清理底泥污染物
清理河湖障碍物
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
一、新增10条河涌纳入整治范围
市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基础上设置九大流域河长,进一步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流域河长在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的领导下,主要有五大职责:
职责1:组织领导责任流域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职责2:推动落实“四洗(洗楼、洗管、洗井、洗河)”“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散乱污”场所整治;
职责3:督促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河湖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职责4: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职责5:巡查督导责任流域河湖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总河长令要求,在原来187条黑臭河涌的基础上,新增10条河涌纳入整治范围,确保九大流域内197条黑臭河涌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总河长令下达的“五清”工作任务。市纪委市监委要强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确保完成年度治水工作
会议强调,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级河长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第2号总河长令,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年度治水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市四级河长湖长、九大流域河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河涌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协调联动、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到位,统筹解决好流域内重点、难点问题;市、区水务、环保、工信、城管、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行业统筹协调作用;市水投集团要切实履行好治水工程主力军作用,积极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心同治,切实形成“河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水陆共治”的工作格局,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让广东河更美行动计划》,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为目标,深入推进《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聚焦主要污染物氨氮减排,坚持“控源、截污、清淤、调水、管理”的治水思路,精准施策,着力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整治各类污染源,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滞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