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0月26日至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上位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对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控、含磷洗涤用品管控、露天焚烧和烧烤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声环境管控等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同时,《条例》还着力凸显地方特色,创设了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和信用评价等多项制度机制。
条例对碳达峰与碳中和、碳普惠与碳减排也提出了要求,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此外,建立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及市场交易相结合的低碳行为引导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下一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将《条例》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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