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水务局在回复市政协委员《关于建立污水处理应急设施有序退出机制的提案》时透露,自2017年以来陆续建设的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将有序退出。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区加强在运行一体化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一体化设施出水达标、污泥妥善处置。
广州污水处理规模跃居全国第二
为改善黑臭河涌水质、保障区域水环境,按照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自2017年广州陆续建设了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有效防范污水溢流河涌的风险,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20年底,合同期内共有84座一体化项目,处理能力为70.65万吨/日,全年累计处理水量2.32亿吨,codcr累计削减量2.94万吨,氨氮累计削减量0.4万吨。
与此同时,2018至2020年期间,广州累计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226万吨/日,总规模达约774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超过供水总量,规模跃居全国第二;新建管网约1.7万公里,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升。因此,一体化项目经评估后应逐步停运撤出。
今年已有20个项目按程序撤出
为保障水环境质量,规范一体化项目退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市水务局于2020年12月11日正式印发《广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退出工作指引》,按三类情况分别制订了工作指引:一是服务合同未到期提前退出或变更。由区水务部门会同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和运营单位对一体化项目进行评估,充分考虑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及工程实施情况,预判撤销一体化项目对周边河涌水质的影响。对于服务合同到期前已达到退出条件的,由合同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二是服务合同到期后延期。由区水务部门会同业主单位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评估是否需要延期,评估结果需继续保留一体化设施的,由区水务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三是服务合同到期正常退出。服务合同期满且经评估无需延期的,由业主单位监督运营单位做好设施拆除清理工作,场地恢复原状。
按照《广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退出工作指引》,各区和市水投集团有序开展一体化项目退出工作。自今年初至4月期间,已有20个项目按程序撤出。经初步摸查,目前合同未到期的项目中,有19个项目达到合同到期前提前退出条件,正进行商务协商;2个项目计划在合同到期后延期;43个项目计划合同到期后正常退出。
文章来自:北极星水环保网